HelloAoA 发表于 2016-12-7 22:00:09

哇哦 山东出台流动人口管理新规 到亲戚家住三天也要登记

本帖最后由 HelloAoA 于 2016-12-7 22:23 编辑

6日,山东省政府公布《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“暂行办法”),其中规定,流动人口,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(市、区)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。这些人员须按照《暂行办法》的规定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居住登记。

得亏不在山东啊……


官方链接

http://www.shandong.gov.cn/art/2016/12/6/art_285_11561.html

nic2013 发表于 2016-12-7 22:01:27

是啊,走个亲戚,出去旅游都要登记了。

坐怀不乱西门庆 发表于 2016-12-7 22:01:27

齐鲁晚报?

冷梦 发表于 2016-12-7 22:09:0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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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去出差都要到机关登记,,, 难道不登记,会粗大事

qweasdzxc123 发表于 2016-12-7 22:10:26

以后是不是还得领良民证?

zhou0911 发表于 2016-12-7 22:10:52

这是要搞大事啊,三天都登记

doors 发表于 2016-12-7 22:11:57

不信,这明显不可能执行的

alsas 发表于 2016-12-7 22:12:24

山东真是一个奇葩省份 国企很多 官僚主义 仅次于东北

魔尊 发表于 2016-12-7 22:12:37

倒的一手好车

lovejohnzlwzlx 发表于 2016-12-7 22:13:0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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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公民路过这....果然咱们生在个"自由"的国度。在本国去他省走亲戚多住几天都得登记。以后是不是出省都得办护照签证过海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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