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雨前行 发表于 2017-7-4 21:42:37

本帖最后由 QuaintJade 于 2017-7-4 23:26 编辑

第一,原服务协议是和nyavm/lizcat签的,你无法让dgchost继续按原协议提供服务,除非dgchost愿意接盘。

第二,对于剩余合同期限,如果你已经预付了费用,如果是中国公司,你可以要求dgchost退款给你。根据《公司法》:
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 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

第三,但好像这三家公司不是境内公司来着?如果是香港的那就得翻阅香港法律了。

更新:香港法律见第71楼。

enomyn 发表于 2017-7-4 21:41:00

没图你说个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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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sk 发表于 2017-7-4 21:43:35

喷这些有什么用呢?不管人家有没有亏本让你捡了便宜
现在也已经彻底离开这个是非地了,你讲这些东西唯一能伤害的就是DGC
所以,你们的目的是要搞死DGC下水是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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萌萌小正太tomcb 发表于 2017-7-4 21:41:00

买nyaboom都是智商充值的,还好我跳车快

wxcszh 发表于 2017-7-4 21:43:54

板凳,花生,瓜子,看你们慢慢撕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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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avm说话怪声怪气确实,很垃圾,没话讲。但dgc是新加坡华裔,

619054 发表于 2017-7-4 21:36:00


enomyn 发表于 2017-7-4 21:50

不行。 我会尽量明天你睡醒前收到信息。
你知道我什么时候睡? 你先回下工单再来撕逼好歹还能有人给你站墙

enomyn 发表于 2017-7-5 22:31:00

都不是好鸟

空气 发表于 2017-7-4 21:44:36


QuaintJade 发表于 2017-7-4 22:34

第一,原服务协议是和nyavm/lizcat签的,你无法让dgchost继续按原协议提供服务,除非dgchost愿意接盘。

第 ...
说到点子上了,关键是大家都觉得接盘侠没用必要完全接盘,呵呵

QuaintJade 发表于 2017-7-4 21:44:52

实话实说,以我在DGC的经历来看DGC的老板一直是态度很好服务也OK的。

wagumaxida 发表于 2017-7-4 21:44:53

遇到这种事没办法,就像我第一次买VPS,网络太差,退款不给退,也不会争议,就当买教训,有些大佬人品也有些问题,反正我不会买国人的VPS,坑,还找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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