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u 发表于 2011-10-24 16:01:20

恭喜

葫芦娃 发表于 2011-10-24 16:01:27

原帖由 葫芦娃 于 2011-10-24 16:04 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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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靠,yahoo.com的?
现在只能关了做停放啊
别到时候域名都让abuse report了.
[ 本帖最后由 钱总 于 2011-10-24 16:37 编辑 ]原帖由 caboo 于 2011-10-24 14:50 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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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D了他们事务所的网站
顺便把雅虎也d了。

samuel 发表于 2011-10-24 16:04:11

回信让他们给详细删除链接。让他们自己统计去

maidd88 发表于 2011-10-24 16:04:36

一般这样就是有人盯着你了

还是删了吧
要真的发律师函 或者找到你真实信息
要你赔个几万块,十几万 那是和玩一样
一旦到了法院,基本都是要赔的

钱总Roger 发表于 2011-10-24 16:05:19

收律师函好牛逼的样子。羡慕啊。我也好想收到律师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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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教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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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pleaf 发表于 2011-10-24 16:06:04

回他人在墙内,我不怕

wenxiao001 发表于 2011-10-24 16:32:56

路过……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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