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88|回复: 9

搜集 风云主机 诈骗证据中

[复制链接]

1

主题

3

回帖

11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11
发表于 2012-12-15 10:34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汉唐骄阳 于 2012-12-27 14:44 编辑

11月份我想买个VPS年付,开始选定的那家国外的审核很严,付款付不进去,于是我转向了国人的风云主机。当时心里还有个疑惑,年付不会有问题吧,但是这个念头只一闪而过,最后还是决定信任。但是悲催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,用了不到半个月左右,收到一封邮件说他不干了。

发这个邮件就完事了?责任呢?我选择继续信任,也许第一封邮件只是个开头,后面会依据客户不同做不同的对待吧。但是很遗憾,没有!一个老鼠坏锅汤的行为必须得到遏制。对国人的信任重建不可以毁在这些小人身上。

我参照域名WHOIS信息留下的电话打去,接电话的人说不是他,他不知道什么风云主机,我愿意选择相信这个说法,我给他发了一个短信,对电话影响到他表示歉意,同时邀请他针对别人盗用他的信息一事进行举证,未来可以参与到诉讼中去,但是短信没有回。我隐约觉得这个电话实际上就是他的(但是我未经证实),在这里,我希望求证一下,因为这个人之前肯定与论坛里的朋友或多或少有些接触,应该有人跟他通过电话。

求证一:139****1127,这个号码是 谢家勇 的
求证二:涉及到金额,我的是年付599人民币,在这里希望涉及到的人可以公开你们的金额,我们做个汇总,报案

我这里郑重承诺,必报案,必追查。

我同时开通了QQ群236271637,请受害者加入,共同搜集证据,报案。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截至12月27日,共有3位受害者,涉及金额1597元,还差1403元达到报案临界点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91

主题

1309

回帖

3205

积分

论坛元老

积分
3205
发表于 2012-12-15 10:56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折腾吧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3

回帖

11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11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2-15 11:05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诈骗罪(刑法第266条)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1、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
  2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  3、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 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1996年12月16日)的规定: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。
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,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。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一个重要内容,但不是唯一情节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,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也应认定为“情节特别严重”: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50

主题

808

回帖

1782

积分

金牌会员

积分
1782
发表于 2012-12-15 11:16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

折腾吧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7

主题

1238

回帖

2507

积分

金牌会员

积分
2507
发表于 2012-12-15 11:18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买的路过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58

主题

4978

回帖

1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积分
11062
发表于 2012-12-15 11:44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围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89

主题

605

回帖

1495

积分

金牌会员

积分
1495
发表于 2012-12-15 12:2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可以有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3

回帖

11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11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2-27 10:48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截至12月27日,共有2位受害者,涉及金额1198元,还差1802元达到报案临界点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3

回帖

11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11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2-27 14:45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截至12月27日,共有3位受害者,涉及金额1597元,还差1403元达到报案临界点。
请涉及到的人不要嫌麻烦,联系我。踩到屎走开,骂一声该死的畜生自然简单,但是如果能逮到这个家伙,亲自让他清理干净才畅快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5

回帖

12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12
发表于 2012-12-27 17:08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数据损失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Discuz! X

GMT+8, 2025-1-11 09:50 , Processed in 0.021997 second(s), 6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