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爆料!nyavm、Lizcat倒闭,dgchost不愿当接盘侠就滚
1.以前各大博客天天就推文nyavm主机如如好,结果上当买了一台,估计是仇家太多了,还是怎么的。。每次各大博客推文nyavm,我的主机就处于瘫痪不能用。2.国人主机说跑就跑,dgchost接盘侠结果接了不愿服务。
3.买个主机香港的HK 256MB200G 每月用的不超过30G,还天天出问题。5月份把我的主机IP给我变了。6月份直接就消失了。
4.明明是国人,还假装外国人,净整那些花里胡哨的没用的。
5.他们说给重新开主机,结果让开的时候,借口一大推。就是你不给弄
6.我就让他重新开个主机,我还有4个月时间。结果,不愿意。退款也不给。对方让我来主机论坛上曝光无良商家。只好应他要求发上来了爆一爆。
7.还有我手上还有5-6个主机可以用,不差那一个,只是国人没人品。
"
楼主嘴巴积点德
你本来就是在nya那里买的,dgc有什么义务退款给你?
还在这瞎喷,你真不差他一家你去用你的啊,在这丢自己的人格干什么。
我这路人都看不下去了。
我是不是发完后也会被你说成dgc的狗腿子啊? 废话少说, 交谈截图公开, 你来公开还是我来公开。 把你的态度改善再来和我谈。 本帖最后由 QuaintJade 于 2017-7-4 23:26 编辑
第一,原服务协议是和nyavm/lizcat签的,你无法让dgchost继续按原协议提供服务,除非dgchost愿意接盘。
第二,对于剩余合同期限,如果你已经预付了费用,如果是中国公司,你可以要求dgchost退款给你。根据《公司法》:
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
第三,但好像这三家公司不是境内公司来着?如果是香港的那就得翻阅香港法律了。
更新:香港法律见第71楼。
余晖脉脉 发表于 2017-7-4 21:36
不都接盘接走了,换成DGC的机房了,这算个什么爆料啊,大家都知道了
你可以滚。。 信affman,缴智商税 DGC我不知道,但是Lizcat这个人确实说话阴阳怪气,看着就不靠谱,还好没上车 居然别人都退了或者开新机器了,那dgc也应该给楼主退款,至于素质的问题﹉这不是应该考虑的,并不是素质低就不退款(开新机器)毕竟别的客户有正当权益,楼主也该有 同时也包括这家dgchost。运营不好也要跑路。以后国人小商家建议各位月付,千万别年付。只好PAYPAL付款,大多数商家不到一年就倒闭了。。这个行业就这样 "
这个…不能成为理由吧…客户态度不好大可以退(扣除使用费用)款…然后拉黑或者丢到maxmind即可……这样做确实 有违契约精神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