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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公司做过一个公众号 17年的事情了 采集了一些互联网上的图片 ,近期收到杭州互联网法院发来的传票 两张图7000块 加上附加费用3000 共10000元
后来我查看了一下互联网上的其他公司应诉判决的案例,基本判决下来在1000左右, 我让和解,最后跟我要1200一张 ,一共3张图片 使用4次 要收费4800 因为公众号在17年底已经停止运营 包括公司也已经停止运营 但是没有注销 . 现在就等互联网法院开庭,然后我这边等判决. 现在事情交给律师朋友去解决
侵权事实是成立的 但是价格不在接受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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