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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17 00:56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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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Captain 于 2011-10-17 00:56 发表

你可能是一个赚钱的商人
但你的想法绝对不是一个企业家应该有的想法
企业家应该是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,对社会履行义务并在富有之后回报社会
不是随意调整规则,不顾别人的生存空间和生存权利的人 ...
1,我的水平当然是很次的
2,公告不是协议,而是为了推动改革而做的安定人心的举动
3,既然公开就应该全体公开,才能符合你们“开放”的要求,而不是为了提高好评度而做出“筛选”“代表”。我没有歧视卖家群,而流言是卖家群里不少职业差评师
4,马云是一个企业家,那么做出决策是不是他的权利?还是要开放这个权利,大家一起投票?我想这个应该叫“形象大使”,并且马云的形象也不适合
是不是回报社会?怎么样才叫做回报社会?这个定义是谁在下的?
不正是受损卖家吗?
我作为低收入的集市买家,此次改革使很多卖家入驻集市,产生更多价格竞争,获益的是我,何妨?(这个问题不需要你用录音来教导)
商家也需要优胜劣汰,自然法则不代表社会倒退,而是进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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