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楼主: Captain

淘宝商城事件

[复制链接]

67

主题

691

回帖

1623

积分

金牌会员

积分
1623
发表于 2011-10-17 00:12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感觉你从来不看我回复的内容,而且经常以偏概全,其他人可以听一下整篇录音,再做评价。

之前说过,淘宝及支付宝目前不仅仅是一个私人企业,退一步,即使是这样的企业,其行为不能违背客观规律,要保障部分中小卖家的利益,因为很多人在靠淘宝生存,否则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,难道国家现在的问题还少么。

其实各自都有表达观点的权力,你不也是带着浓重的感**彩在看这件事,而且你连卖家组织一个维权的机构,你都进行嘲笑。不做去,怎么可能成功,四方平台的建立是为了约束各方的行为,并不是谁直接遏制谁。协会的未来没人能保证,但是,做了总比不做的好。

按照你的观点,如果部门可能出现**,就不建立这个部门了,是不是我们国家的权力机构全部撤销。

[ 本帖最后由 Captain 于 2011-10-17 00:38 编辑 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94

主题

3906

回帖

8452

积分

论坛元老

积分
8452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0-17 00:37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淘宝的确是一个责任非常大的企业,所做的决策也是需要细细研究才能下定决心的,马云如果是一个“拍桌即成”的人,那么“马云”就不是马云,今天的“淘宝”也不是淘宝。
此次改革的利益受损方到底是谁?马云心里比谁都清楚。
所以不管卖家如何置换利益受损方,马云都能够很坚定的维持这项新规则。
今天损失10万人,明天得到1000万人,决策者下这种赌注需要的是你我不具有的胆识和眼光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7

主题

691

回帖

1623

积分

金牌会员

积分
1623
发表于 2011-10-17 00:37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咱们拭目以待马云是否能维持这项新规则吧,现在这种股权结构的淘宝,马云的发言权不大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94

主题

3906

回帖

8452

积分

论坛元老

积分
8452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0-17 00:41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Captain 于 2011-10-17 00:37 发表


感觉你从来不看我回复的内容

之前说过,淘宝及支付宝目前不仅仅是一个私人企业,退一步,即使是这样的企业,其行为不能违背客观规律,要保障部分中小卖家的利益,因为很多人在靠淘宝生存,否则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,难道国家现在的问 ...

1,部分从商城退出到集市的中小卖家不能代表客观规律
2,我说了很多遍,即使淘宝破产了,因为平民市场的存在,不会致使你说的“没有活路”的事件,你不要尝试放大淘宝的效应
3,所谓各方约束,一个下场是没有人能够决策,另一个下场就是协会成为利益集合体,脱离成员诉求,共同下场是淘宝被上了一条锁链。
4,政府和企业类比,你继续偷换概念了。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,正是因为自由。
5,卖家群如果不想被嘲笑,那么就必须公开身份,让买家的评价度成为你们的能力证明。而流言是,卖家群里兼有职业差评师。你们既然说自己能代表客观规律,那么全体公开身份,何怕淘宝的打压?
6,我一直在看你的留言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7

主题

691

回帖

1623

积分

金牌会员

积分
1623
发表于 2011-10-17 00:46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告诉你马云会在什么情况下动摇吧
1,利益受损方极致渲染影响到买家市场,淘宝的交易量出现极大落差
2,利益受损方无知的“诉求”给淘宝带来被监管的疑云。你不知道,很多gover正坐在办公室里等你们越闹越大,然后才有插脚的机会。没有gov这个环节的授权,卖家协会是没有影响力的。你说的维权组织一直在做,他们并没有怕谁打压,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
如果你在关注我的帖子,请看下2楼,淘宝商城官方9月份发出的服务费率不涨价公告,时隔20天,现在的费用突然涨10倍的做法是否合理

如果你认为企业可以这样只是自身业务调整,那你经营的企业的诚信是否是可以任意调整的?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4

回帖

14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14
发表于 2011-10-17 00:47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
在兲朝谈监管协会,呵呵,一个利益黑洞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7

主题

691

回帖

1623

积分

金牌会员

积分
1623
发表于 2011-10-17 00:52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可能是一个赚钱的商人
但你的想法绝对不是一个企业家应该有的想法
企业家应该是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,对社会履行义务并在富有之后回报社会
不是随意调整规则,不顾别人的生存空间和生存权利的人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94

主题

3906

回帖

8452

积分

论坛元老

积分
8452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0-17 00:5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Captain 于 2011-10-17 00:56 发表


你可能是一个赚钱的商人
但你的想法绝对不是一个企业家应该有的想法
企业家应该是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,对社会履行义务并在富有之后回报社会
不是随意调整规则,不顾别人的生存空间和生存权利的人 ...

1,我的水平当然是很次的
2,公告不是协议,而是为了推动改革而做的安定人心的举动
3,既然公开就应该全体公开,才能符合你们“开放”的要求,而不是为了提高好评度而做出“筛选”“代表”。我没有歧视卖家群,而流言是卖家群里不少职业差评师
4,马云是一个企业家,那么做出决策是不是他的权利?还是要开放这个权利,大家一起投票?我想这个应该叫“形象大使”,并且马云的形象也不适合
是不是回报社会?怎么样才叫做回报社会?这个定义是谁在下的?
不正是受损卖家吗?
我作为低收入的集市买家,此次改革使很多卖家入驻集市,产生更多价格竞争,获益的是我,何妨?(这个问题不需要你用录音来教导)
商家也需要优胜劣汰,自然法则不代表社会倒退,而是进步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7

主题

691

回帖

1623

积分

金牌会员

积分
1623
发表于 2011-10-17 01:24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您经营企业的标准我也有所理解了
您是从企业家方向分析,我是从民生分析,方向不同,出现分歧也很正常
时间不早了,先睡觉,起来再继续看贴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94

主题

3906

回帖

8452

积分

论坛元老

积分
8452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0-17 01:31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

听声音不像是美女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Discuz! X

GMT+8, 2025-1-12 10:12 , Processed in 0.024713 second(s), 3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